欢迎访问 种植在线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发布

我省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作出全面规定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

发布时间:2021-06-18 06:44:49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近日,财政厅会同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和省残联,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对我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作出全面规定。

  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由原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而来,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按照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要求,管理办法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的需要和财力情况,合理安排资金规模,保持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

  在管理方式上,管理办法实行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由县级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等自主安排使用,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管理办法实行因素法测算分配,并综合考虑脱贫县规模和分布,对国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帮扶村予以倾斜支持。同时,统筹兼顾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

  资金使用上,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少数民族发展、以工代赈、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欠发达国有林场、农村脱贫残疾人巩固提升等。

  在资金监管上,管理办法全面明确和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县级项目库建设、负面清单管理、公告公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规定,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记者 罗之飏)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28/2021/6/11/718aab3cd2cb40b38d00b481eeb85e72.shtml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种植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种植在线网 zz-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117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