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种植在线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太湖:新规施行首周 移送多案追刑!

发布时间:2024-12-06 10:49:07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今年8月25日正式施行的《太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下称“《规定》”),明确了太湖水域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太湖三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禁渔区,“1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为禁渔期;明确了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为保护太湖渔业资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规定》施行前,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下称“支队”)多措并举加强宣贯,做到精准宣传,有效覆盖,确保新规宣贯取得实效。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

  

  8月25日至9月1日,《规定》施行首周,支队在丁家港、苏州湾四号码头、慕湾果园、贡山码头等太湖水域分别查获1起非法捕捞案件,涉案渔具均为禁用的三重刺网,渔获物合计778.6千克。根据《规定》,该4起案件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支队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支队坚定不移落实禁渔工作,依法移送涉渔违法犯罪案件,极大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展示依法惩治非法捕捞行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强决心。下一步,支队将严格执行《规定》,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深化“两法”衔接机制,不断巩固太湖禁渔成效,用实际行动为太湖渔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9/3/art_12502_1134040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种植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种植在线网 zz-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117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