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种植在线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发布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22:22:47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 

  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水域生态修复,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长江禁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我部决定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包括《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规定的禁捕水域范围,及各省(直辖市)依据上述通告确定的本辖区禁捕水域范围。 

  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通告禁用渔具名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渔政执法监管工作实际,补充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管理需要的禁用渔具名录并报我部备案。 

  三、因教学、科研等确需使用名录中禁用渔具进行捕捞,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范围、规模、渔获物品种及数量,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并明确上述内容。 

  四、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禁止使用单船拖网等十四种渔具的通告(试行)》(农业部通告〔2017〕2 号)同时废止。 

  附件: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0月11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11/1/6dcf40339bb145d7b7d3d8a4af1d09db.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种植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种植在线网 zz-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117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